关于在2007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
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从事学生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了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全面提高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素质,建设一支结构合理、动态培养、有序流动的,高素质、高层次学生工作队伍,学校决定在2007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过程中,要推荐一定数量优秀学生干部先从事两年学生辅导员(2+3形式),推荐条件与去年相同。名额占学院已经下发的指标(见附件)。
推荐的基本步骤如下:
一、学生本人提出申请;
二、经学院、学工部审查同意;
三、根据“学院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,可对文艺、体育及社会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”的精神,各学院要在指标体系中适当加分后参加排队。
教 务 处
二○○六年十月十一日
附件:
名额分配表(占学院已经下发的指标):
|
学院 |
名额 |
|
人文学院 |
1 |
|
公路学院 |
1 |
|
汽车学院 |
1 |
|
经管学院 |
1 |
|
信息学院 |
2 |
|
机械学院 |
2 |
|
地测学院 |
1 |
|
资源学院 |
1 |
|
建工学院 |
2 |
|
环工学院 |
1 |
|
建筑学院 |
1 |
|
合计 |
14 |